第12章

《盡職審查指引》-

財務資料

13. 模型

13.1 概覽

13.1.1 「財務模型」或「模型」為一項通俗易懂的概念。

13.1.2 常用於首次公開發售,即便其正式╱強制性使用一般限於支持以下各項的使用:(i)上市文件中的正式營運資金聲明及(ii)上市文件所載上市申請人的任何盈利預測。

13.2 指引

上市申請人的模型

13.2.1 為支持營運資金聲明及任何有關盈利預測,上市申請人一般編製並正式採納根據一般載有現金流預測的預測模型(於上市文件日期後一段期間內(通常最多為18個月))的合併盈利預測及現金流備忘錄,其中載入摘錄自此預測模型的預測。請參閱下節「預測及推測」。

13.2.2 儘管此為上市申請人提交的資料╱編製的文件(及上市申請人董事對此負全責),保薦人在上市申請人模型編製時對其進行審閱及評論屬常規之舉。

13.2.3 熟悉模型(尤其是其編製基準及假設)、審閱及評論是保薦人的財政盡職審查的重要一環。

其他模型

13.2.4 除此以外,保薦人通常編製其內部模型,視乎個別公司的慣例而定,但不作任何強制。有時,保薦人公司不同部門可能會編製獨立的模型。例如,某個模型可能在保薦人團隊內編製作考慮估值參數的指引。

13.2.5 據顯示,該等模型概無任何正式或官方身份,屬私有運作。倘有聯席保薦人,每名保薦人通常可擁有其本身的內部模式。

13.2.6 然而,倘模型由保薦人團隊編製,其可能有助於對更寬泛盡職審查工作所得出上市申請人的財務報表、財務狀況及業績的整體瞭解。

13.3 推薦步驟

13.3.1 並無以任何強制方式要求保薦人編製模型(無論是就任何特定目的或其他目的)。

13.3.2 倘為保薦人內部的執行團隊編製模型,此模型可助保薦人瞭解財務呈報及相關形勢。

13.3.3 雖然同樣地是非強制性的,(且並非始終可行),但專業行業經驗豐富的團隊成員的參與通常將有助於保薦人有效地進行財政盡職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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