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盡職審查指引》-
向分析員提供資料
增補附件8:分析員簡報會邀請函的建議附文
接受此邀請表明 閣下:
(a) 承認及確認 閣下已閱讀並同意[包銷商法律顧問]發出的日期為[●]、標題為[「[●]項目-「銀團分析員研究報告」」的指引(「研究報告指引」)所載的限制及觀察;
(b) 同意及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向公司、其董事或其顧問索取有關公司的任何重要資料(包括前瞻性資料(不論是質化或量化資料)),該等重要資料:
(i) 不會可合理地預期將載入公司將予刊發的招股章程內;或
(ii) 不可公開取得;[及]
(c) 被視為同意並向保薦人及全球協調人陳述研究報告指引所載事宜[。]/[;及
(d) 同意於[●]舉行的分析員簡報會前提交書面問題(注意有關提交書面問題的安排,並不會阻止 閣下於簡報會中提出其他問題,惟此舉可使得公司管理層作出更充分準備並在簡報會過程中更為專注)。]
免責聲明
HKCFEF Limited 及撰文律師行、會計師及保薦人並非透過本《盡職審查指引》提供法律、財務或專業意見或服務,亦不應予以依賴作此用途。本《盡職審查指引》不應用作任何決定、行動或不予行動的唯一依據,亦不擬替代合資格專業人士意見。請點擊這裡以查看使用條款
盡職審查指引
第30.10章
分析員簡報會
香港保薦人 盡職審查指引
盡職審查指引 第30.10章
增補附件8: 分析員簡報會 邀請函的建議附文
向分析員提供資料
研究報告指引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證監會
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
銀團分析員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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