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盡職審查指引》-

向分析員提供資料

增補附件11:將加入國際包銷協議的發行人確認書建議附文

[待插入陳述及保證一節:]

公司、其董事、僱員及[插入現有主要股東的姓名]概無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投資研究分析員(「分析員」)提供任何重要資料(包括關於公司的前瞻性資料(不論是質化或量化資料)),該等資料並非:

(i) 可合理預期將載入公司將予刊發的招股章程內;或

(ii) 可公開取得(「非公開資料」)。

[待插入承諾╱契據一節:]

公司及其董事及僱員各自不得,並應盡其最大努力促使[插入現有主要股東的姓名]不會於直至緊隨[發售價]根據[香港包銷╱國際購買]協議第[●]條釐定之日後第四十天(包括當日)期間任何時間向任何分析員提供非公開資料。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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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審查指引

第30.13章

國際包銷協議

香港保薦人 盡職審查指引

盡職審查指引 第30.13章

增補附件11:將加入 國際包銷協議 的發行人確認書建議附文

向分析員提供資料

香港包銷協議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證監會

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
國際買賣協議
上市申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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