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盡職審查指引》-

業務模式

7. 趨勢及模式

7.1 指引

7.1.1 業務模式盡職審查的重要目的,就是識別或可能對申請人的表現造成持續影響的主要業務趨勢及模式。

7.1.2 在查究有關上市申請人業務的主要趨勢時,保薦人或須關注(其中包括)以下的額外範疇及上市申請人根據這些因素的市場定位:

(a) 行業的過往表現-例如市場容量及增長情況;

(b) 行業特徵-例如季節性、週期性;

(c) 行業內的競爭結構及表現-例如競爭基礎、行業內的競爭結構轉移、技術對競爭地位的影響、國際擴展、入行門檻及潛在新進參與者、陳舊過時的風險等;及

(d) 議價狀況-例如主要供應商、主要用戶、主要分銷商及其他主要參與者的穩定性;產品或服務的替代性;成本╱價格關係;是否存在主導供應商及用戶;與供應商及用戶整合的可能性等。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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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審查指引

業務模式 盡職審查

趨勢及模式

香港保薦人 盡職審查指引

上市申請人 業務模式 盡職審查指引

主要業務 趨勢及模式

業務模式 行業的過往表現

行業特徵 趨勢及模式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證監會 盡職審查指引

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 盡職審查指引
行業內的 業務模式 競爭結構及表現
業務模式 議價狀況
盡職審查清單 趨勢及模式
盡職審查程序
盡職審查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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