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盡職審查指引》-

引言

1. 目標

本盡職審查指引由香港保薦人主動編製,旨在提升有關股本證券於香港上市1的盡職審查操守,以維持香港市場的誠信,尤其是確保在上市文件中所披露的資料的質量。

 

1 在某些情況下,上市會涉及股份以外的股本權益,例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當上市代理人獲委任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單位進行上市,根據《操守準則》第17段附註2,《操守準則》第17段的條文適用於該上市代理人。

 

免責聲明

HKCFEF Limited 及撰文律師行、會計師及保薦人並非透過本《盡職審查指引》提供法律、財務或專業意見或服務,亦不應予以依賴作此用途。本《盡職審查指引》不應用作任何決定、行動或不予行動的唯一依據,亦不擬替代合資格專業人士意見。請點擊這裡以查看使用條款

盡職審查指引

盡職審查指引 目標

香港上市

香港 盡職審查指引

香港上市 保薦人指引

盡職審查指引 目標

香港上市 保薦人建議

香港股本證券上市 目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證監會 盡職審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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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IPO 盡職審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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