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2014年9月5日的新聞稿 聲明其將停止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版本的三天初檢,並自2014年10月1日生效。香港交易所指引信56-13 乙表目前所載三日核對錶將與該指引信的甲表所載申請版本的披露規定合併,修訂版本可於以下網址獲得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listguid/iporq/Documents/gl56-13_mu1409_c.pdf
香港交易所2014年9月5日的新聞稿 聲明其將停止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版本的三天初檢,並自2014年10月1日生效。香港交易所指引信56-13 乙表目前所載三日核對錶將與該指引信的甲表所載申請版本的披露規定合併,修訂版本可於以下網址獲得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reg/listrules/listguid/iporq/Documents/gl56-13_mu1409_c.pdf